为深入推进浉河上游畜禽养殖场(户)专项整治工作,4月21日下午,市政府副市长李正军召开第二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浉河城区段、南湾水源地畜禽养殖场(户)专项整治工作。浉 河区政府、平桥区政府、南湾湖管理区、鸡公山管理区、高新区、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环境攻坚办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浉河中心城区(包括规划建城区)段沿岸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各相关辖区负责同志汇报了畜禽养殖场(户)的基本情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要求,一是务必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省委、省政府把环境治理攻坚战列为我省“四大攻坚战”之一。水污染防治工作资金投入多、治理难度大,成为我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尤其是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完成难度更大。因此,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面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要把握重点区域,彻底摸清底数。市水利局要在4月26日前统计出流入浉河及南湾湖的所有分支水系,绘制成水系图,并标清各段所属辖区和公里数。各辖区要摸清水系沿途畜禽养殖场(户)的数量、位置和状况,并在水系图上标明。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把所有畜禽粪便直排入河的养殖场(户)在5月10日前关闭到位,确保5月10日后无畜禽粪便直排入河,在7月10日前完成搬迁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由市环境攻坚办总牵头,市畜牧局具体负责,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市环保局要立即在相关辖区河流出境断面设置监测站点,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市畜牧局要仔细斟酌禁养区的划定范围;市环境攻坚办要会商市畜牧局制定出关于限养区、宜养区规模养殖场(户)及散养户规范化整治的标准;各辖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将相关文件材料同时报送至市环境攻坚办和市畜牧局。此外,市环境攻坚办和市畜牧局要立即前往市农科院核实10家养殖户的具体情况,并在4月28日前上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