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脱贫指﹝2021﹞1号
平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的集体经济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16号)和《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 平桥区组织部 平桥区扶贫办 关于印发信阳市平桥区扶持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文〔2018〕116号)文件精神,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的产业扶持,使产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中发挥着重要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确保长效增收,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二、扶持对象
项目扶持对象:村集体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基地(以下简称项目扶持对象)+三类户(特殊困难户、脱贫户、边缘户)。项目重点扶持能够发挥特色农产品加工、种植产业、畜牧养殖产业、优质粮食产业、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产业、特色加工产业、电商流通产业、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产业等扶贫产业。
三、扶持标准
按照“村集体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基地+三类户”模式组织实施,村集体组织采取合作、固定资产建设租赁等方式的,按每个村集体组织20-50万元标准进行扶持;按该村三类户人数(可按照户均不超过1万元进行投资,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标准)和合作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大小确定。
四、项目实施模式
一是实施集体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的项目扶持对象:一要原则上属于区内项目扶持对象,资质注册一年以上,产业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的项目扶持对象。(资质注册不到一年且情况特殊的,必须报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二要有一定带贫能力,带贫信用良好的项目扶持对象。凡是之前年度未按时间节点兑现贫困户收益的项目扶持对象,不在此次扶持范围内。
二是村集体组织要与项目扶持对象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合作、固定资产建设租赁等模式,实施集体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固定资产管理、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时间、租赁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及到期后相关事项等。
五、项目实施范围
1、按照集体产业扶持资金的当年新建投资建设该项目扶持对象的扶贫厂房、棚圈建设、仓储、加工设施购置的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与产业扶持有关的固定资产,村集体以租赁方式获取收益。
2、项目扶持对象每年按照年收益不低于固定资产金额的5%,给予村集体组织租赁收益。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信扶贫办【2020】15号《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所有扶贫资产一次确权到位,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
六、资产租赁收益方面管理
村集体要研究制定差异化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要重点向三类户倾斜,原则上分配给三类户的收益不低于70%。分配方案要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形成同意决议后实施。不得用于楼堂管所建设、项目配套、偿还乡村债务、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弥补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消耗性支出。对于项目扶持对象未经财政资金项目立项审批程序自行建设的设施或购置的设备不得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回购后返租给原生产经营主体或其他生产经营主体。
七、风险防控和到期事宜
一是项目扶持对象要严格履行带贫协议(租赁合同),按照约定兑现村集体的收益。鼓励项目扶持对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商业保险,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若面临较大经营困难或出现持续亏损,项目扶持对象应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兑现当期收益后,再将固定资产返还村集体,由村集体重新统筹安排用于扶贫产业。项目扶持对象解散或破产清算时,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清偿债务后,应优先保障村集体权益。
二是带贫协议(租赁合同)到期后,项目扶持对象若有意愿继续使用固定资产,应在充分尊重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接续签订带贫协议(租赁合同),明确相关事项。若不再继续合作的,项目扶持对象返还固定资产归村集体,由村集体统筹安排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
八、职责分工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报账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区扶贫办主要职责:编制项目规划,建立区级项目库,下达资金分配计划,指导乡(镇、办)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并完善项目档案,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建立财政扶贫项目报账资金专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区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财政资金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协助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对财政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公示。
项目实施所在乡(镇、办)职责:根据下达的资金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收集相关报账资料,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辅助备查账,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加强产业扶持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公开透明。
九、报账流程
准备报账资料有:项目扶持对象实施方案、批复、采购审批资料、村集体与项目扶持对象租赁合同、项目实施的购置或建设合同、购置收据、发票、验收表、预算资料、决算报告、移交表、村集体收益分配方案、村集体与三类户收益分配协议、公示材料。
信阳市平桥区脱贫攻坚指挥部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