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2022年衔接资金调整使用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对2022年平桥区衔接资金分配需要调整使用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1、根据《信阳市平桥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指挥部关于明港镇乡村电商物流和产业展销中心项目资金调整到明港镇农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实施的批复》(平衔接指办(2022)41号),已经批复和下达给明港镇乡村电商物流和产业展销中心项目资金1751.8万元,因为该项目拆迁进度缓慢,2022年底才能完成拆迁任务,严重影响项目进度,同意调整明港镇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二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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