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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桥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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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桥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信阳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平桥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移交相关材料。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26

平桥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制定《平桥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

区人社局

2022年1月

2

制定《平桥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

区城管局

2022年1月

3

制定《平桥区“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区气象局

2022年1月

4

制定《平桥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区应急局

2022年3月

5

制定《信阳市平桥区房票安置实施细则(试行)》

区住建局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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