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2023年第一批衔接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我区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信财指〔2022〕371号文《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平桥区中央资金30万元。信财指〔2022〕372号文《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平桥区中央资金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中省资金分配原则:贫困县资金根据省分配数额直接下达,非贫困县资金根据脱贫攻坚指挥部、扶贫办分配意见。
三、资金分配表
监督电话:0376-3562027;3720039;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