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信阳市平桥区第二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2023年实现“跨省通办”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信阳市平桥区第二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信阳市平桥区第二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共172项。
二、本次公布的信阳市平桥区第二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是在国务院公布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对照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清单,梳理形成平桥区第二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三、凡涉及“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事项,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紧扣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环节,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确保“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平桥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
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