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明港国家粮食储备库2020至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经中共平桥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平桥区审计局自2023年8月4日至11月20日,对河南信阳明港国家粮食储备库2020至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南信阳明港国家粮食储备库始建于一九八四年,原名为明港粮食中转储备库,1992年被原国家粮食储备局授名的国家粮食储备库,现有员工35人,集粮食仓储、购销、物质中转于一体,是信阳市平桥区粮食和物质储备局所属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截止2月底,累计库存最低收购价稻谷1.9997万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河南信阳明港国家粮食储备库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与审计前所做的承诺一致。财务人员对账务的处理基本遵守了相关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审计中也发现了河南信阳明港国家粮食储备库存在未进行市场询价支付工程款、多支出力资费等情况,今后有待规范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进行市场询价支付工程款
(二)超出市场价多支出力资费
(三)少计收入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平桥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于未进行市场询价支付工程款、多支出力资费的问题,已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于少计收入的问题,责令河南信阳明港国家粮食储备库调整相关账务,将挂账的粮食溢余款从预收账款科目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平桥区审计局建议:
1.建议河南信阳明港国家粮食储备库在今后的维修工程招标前询问市场价,以低价确定工程施工方。
2.建议河南信阳明港国家粮食储备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当期收支的真实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河南信阳明港国家粮食储备库进行了整改。
具体整改结果由河南信阳明港国家粮食储备库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