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信阳市平桥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28日至12月20日,对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信阳市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前身是平桥区粮食局城关仓库,经2004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更名3次,分别为平桥区瑞丰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平桥区信丰粮油公司甘岸分公司、信阳市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现有员工20人,是信阳市平桥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截止2月底,累计库存最低收购价稻谷1.1万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信阳市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与审计前所做的承诺基本一致。财务人员对账务的处理基本遵守了相关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
审计中也发现了信阳市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支付不应由企业负担费用,少记收入,大额现金收付等情况,今后有待规范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二)支付不应由企业负担费用。
(三)少记收入。
(四)支出手续不完整。
(五)大额现金收付。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平桥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于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要求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将上述房产登记入账,并加强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于支付不应由企业负担费用问题,要求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停止发放黄喜的工资。对少记收入问题,要求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调整相关科目如实反映公司收支情况。对于支出手续不完整问题,要求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补充相关资料,不符合规定费用今后不得报销入账。对于大额现金收付问题,要求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今后不得使用大额现金办理业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平桥区审计局建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单位成立时间早,资产管理复杂,要制定好各种制度清晰各项资产。规范会计核算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单位的财务活动,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要求,落实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范单位各项行为。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通过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等方式进行整改。能立行立改的已整改完毕,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制定了整改台账。目前,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具体整改结果由平桥区永丰粮油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