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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QB001-2024-0000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6日
标  题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桥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字号 信平政办〔2024〕7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桥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1-25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桥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

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信平政2024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平桥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平桥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阳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信政办〔2023〕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健康基础,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省委“十大战略”、市委“1335”工作布局、民生实事和建设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着力提升我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维护辖区群众身心健康,高质量推进健康平桥建设,高质量建设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助力塑造“创新拼搏当前锋、美好生活看信阳”品牌形象、实现“两个更好”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任务目标

     通过进一步完善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体系、监测和预警体系,强化应急救治能力、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通过不断完善预防控制体系、慢病防治体系、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医疗服务均等化,充分满足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应急指挥体系。

     1.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建立由区委领导、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制,构建快速反应、平急转换的区乡一体化、扁平化指挥体系。区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各乡(镇、办事处)、村(居)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启动事件应急响应时,按照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与驻地部队(包括武警)、周边县(区)的信息沟通及联动机制,共同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

     2.完善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机制。各乡(镇、办)要按照《平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并按照应急响应级别,进行动态调整。在常态化防控下,各乡(镇、办)公共卫生类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3.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区、乡(镇、办)两级卫生应急队伍,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以区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成立3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队,同时建设1支基层背囊化医疗应急小分队,负责全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援活动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行动。以区疾控中心为基础,各级医疗机构为补充,协同建立专业化、高水平的流调、消杀、采样、检测、分析研判队伍。各乡(镇、办)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成立一支兼顾医疗应急救援和卫生防疫的应急处置小分队,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防疫处置行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4.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行业监管指导责任,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卫生治理制度。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依托我区现有的两个市级“爱国卫生宣教基地”,完善常态化基层社会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公共卫生治理机制,健全“一长多员”爱国卫生管理体系,实现“小网络”精细化健康管理。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鼓励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团区委)

    (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1.强化哨点监控。结合我区人口及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科学部署监测哨点,合理扩大哨点范围,构建以哨点医院为核心,涵盖动物检疫、食源性疾病监测、城市污水监测、生物媒介监测、学校及养老机构健康监测等内容,兼顾常态与应急、入境与本土、城市与农村、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监测网络,覆盖所有乡(镇、办)。(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二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2.建设监测预警平台。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报告主体责任和首诊负责制。持续拓展传染病症候群综合监测,关口前移实现聚集性就诊病例预警提示,规范诊断和报告。以区疾控中心为依托,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中心,推进监测信息系统应用,增强早期监测预警、实时分析和集中研判能力,实现多渠道、智慧化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组建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分析研判监测信息,及时准确作出预警。建立由流行病学、传染病学、病原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传染病监测队伍,强化培训考核,提高早发现、早报告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3.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加速推进平桥区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检测、溯源、鉴定、鉴别能力。积极推动区疾控中心与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联动协同,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4.提升不明原因疾病等识别能力。区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实时监控,快速检测、准确鉴别,提高对可疑症状、可疑因素、可疑事件识别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5.强化疾病与危险因素监测。持续强化艾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加强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自然疫源性疾病以及水源性高碘、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监测,强化重点关注传染病全程追踪记录,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传播蔓延,确保地方病处于消除或控制状态。密切关注境外和国内重大疫病疫情趋势,加强对检疫异常人员的检测,防止疟疾等输入性传染病二次传播。(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三)提升应急救治能力。

     1.提高急诊急救能力效率。总结推广洋河镇、查山乡卫生院120急救站建设经验,积极与市卫健委、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对接,根据我区地域特点及基层医疗资源分布,再建1-2个基层120急救站,不断健全乡村医疗急救网,统筹解决偏远乡村急救服务半径过长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区选取5个基础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建立基层胸痛、卒中救治单元,缩短急救反应时间,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医疗急救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2.加强应急救治机构建设。高质量、高标准打造市四院感染病院区。在区妇幼保健院和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并配备负压救护车,在一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3.发挥中医药应急救治作用。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的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成立救治专家组,开展疾病发展研判和中医药诊疗方案的拟定,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区中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对重点乡镇进行提标升级,确保每个中医馆至少有两名中医医生,每个村卫生室都能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4.加强重点人群防护。以乡镇、社区为单元,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全65岁及以上老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的对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救治运转、药品供应、医疗救治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5.增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加速推进市四院标准化储血点建设。积极同市中心血站沟通,在保障好现有的平桥区西亚丽宝固定采血屋、世纪广场采血车停放点等固定采血点的基础上,在人群聚集区或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区设置2-3个固定采血点或按每50万-100万人口规划1个固定采血点(室)。每个乡镇在合适的位置设立至少1个固定献血车停放点。加强无偿献血宣传与招募,强化固定献血者、应急献血者、献血服务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四)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1.落实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依托市四院、区中医院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专用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按照实物储备、动态管理、分级负责、统一调度的储备原则,医院物资储备库要长期保证三个月用量的应急药品、消杀物品及配套装备。建立健全全区应急医疗物资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物流配送保障机制,确保重要应急物资在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动态储备必备的防护物资和药品,作为政府储备的补充。鼓励学校、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医疗物资。(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

     2.提升生活物资储备能力。按照“商业储备为主、政府储备兜底,本地物资为主、外调物资补充”原则,提升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居民生活物资储备充分、供应有序、价格平稳、配送及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预防控制能力。

     1.加强疾控机构建设。推进疾控机构制度改革,理顺体制机制、稳定疾控队伍、开展培训学习、提升专业能力。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加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强化疫苗和冷链管理,确保以乡(镇、办)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加速推进平桥区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改善软硬件设施条件,着力提升疫情分析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病原体甄别鉴定和追踪溯源等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2.强化妇幼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通过省级复核全部达标,区妇幼保健院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上有所提升。实现区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动老年医院、康复医院和护理院建设,在市四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在区中医院设置康复科,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医疗服务,满足失能、高龄老年人居家就医需求。(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3.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确定2家公立医院(市四院和区中医院)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4.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充分利用区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及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区、乡、村三级健康科普知识传播阵地,筑牢健康科普传播矩阵。建立健康科普专家队伍,组织健康科普巡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五进”(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围绕重点疾病、重点节点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示范活动,助力“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活动等健康教育品牌发展。配合开展市级每年一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以“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活动和健康平桥行动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

     5.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区生态环保、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劣V类国控断面和城区黑臭水体,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区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加强对乡、村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区卫健部门要扎实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工作,加强居民营养健康监测、饮用水监测、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对涉及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关键环节,相关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检力度。加速推进二级医疗机构“智能医废”建设,2025年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加速打造医疗废弃物产生、收集、暂存、移交全链条信息化高效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二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六)提升慢病防治能力。

     1.完善慢性病防治网络。加快推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充分发挥疾控中心网络信息平台优势,健全死因监测、癌症登记、心脑血管事件监测等慢性病综合监测体系。依托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区慢性病专病防治中心,到2025年建成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专病防治中心。(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2.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全区90%以上的中小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干预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抑郁症、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服务。推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加速推进市四院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及时满足辖区精神患者的就医需求。到2025年,全区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含民营)要设立心理门诊,市四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要开设精神(心理)门诊。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精神心理门诊。(责任单位:区政法委、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平桥公安分局、明港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残联)

    3.夯实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为抓手,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脱贫户等重点人群,开展上门随访、康复护理、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服务。深入开展脑卒中、心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的早期筛查与干预,着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在基层大力推广慢性病健康管理适宜技术与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4.提升医防融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规范化设置公共卫生科室,全面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建立健全医防融合机制,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根据各医疗机构特点,建立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和评价办法,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区卫健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健全健康档案和健康监测机制,鼓励医生向就诊患者开具用药处方和个性化健康处方,提升城乡社区慢病管理医防融合能力,推动预防、治疗、护理、康复、中医有机衔接,提供“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编办)

    (七)健全支撑保障体系。

    1.加强人才培养。在人员招聘和引进人才方面适当向公共卫生领域倾斜,重点培养区疾病预防基础及骨干人才。在区疾控中心设立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疾控专家人才作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疫情研判分析等培训。持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加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心理健康、职业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到2025年,辖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2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

    2.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区疾控中心科研能力建设,争取创建市级重点实验室。针对重大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开展流行病学研究。针对重大疾病及常见多发病防治,开展发病机制、早期诊断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

    3.加强信息化治理能力。加速推进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连通辖区各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对接省、市平台,实现区域公共卫生数据汇聚、治理和应用。加快推进区二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推进区域协同服务、智慧医院、信息安全、新技术应用等五位一体的数字化医院建设。依托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拓展“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新模式,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智能化、个性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办)、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共进,严格落实各项任务目标。

    (二)保障投入。区财政、人社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符合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的投入保障机制,及时、足额安排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合理利用财政资金,重点保障人才培养、设备装备、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导。各乡(镇、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根据任务分工,及时制定具体措施。区政府办、督查局要对标各单位制定的措施,对工作进度加强跟踪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或通报。

    (四)加强宣传。区委宣传部、广电中心、卫健委等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多角度、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文字解读:《平桥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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