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桥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信平政办〔2024〕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平桥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信阳市平桥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68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信政办〔2024〕14号),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到2025年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为奋力谱写践行“两个更好”、推进现代化平桥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的必修课程,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2.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2024年6月前完成对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司法行政部门要推进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各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计划。强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下放权限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发挥好业务指导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对乡镇(街道)的专业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每年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开展不少于2次业务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培训工作。
3.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申请领取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必须在编、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并经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新证申领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不合格的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执法大练兵制度,围绕执法活动全过程,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执法全流程现场模拟训练和执法信息系统、执法装备应用等岗位技能比武练兵活动,夯实规范执法基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创建活动。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部门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专项培训,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梳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强化行政执法文明规范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5.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信息依法公示率达到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建立“双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经营主体,提醒经营主体及时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维护自身信用,提高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办理效率。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档案,对被检查企业实行“一企一档”“一企一码”和“企业宁静日”制度。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完善非现场执法制度,梳理非现场执法事项,明确法律、法规依据,规范执法流程,为当事人查询、陈述申辩、权利救济、责任履行等提供便利。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开通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
6.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执法寻租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区各执法部门要梳理形成本部门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区司法行政部门汇总,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由市级主管部门汇总本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后,报送市司法行政部门。2024年底前,由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7.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有效发挥府院联席联动办公室作用,深入排查本地区内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锁定败诉率较高的地区、执法领域、执法类型,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分析败诉案件类型、原因,查找共性执法问题。切实研究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部门内部监督,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整合执法监督力量,采取现场检查、暗访回访、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驻站监督,加大行政执法指导、规范和监督力度,力争达到败诉一起案件、整改一类行为的效果。
8.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拓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领域,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方便企业办事,进一步压缩执法和服务时限,持续提高办事效率。深入开展服务型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和意见建议征集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告知引导、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柔性执法机制,健全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体系。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9.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督促指导区行政执法部门于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10.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判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复制推广经验做法,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放权部门要按照“谁放权、谁指导、谁培训”的原则,通过驻点指导、跟班轮训、首案带办、案卷审查等方式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通报放权部门业务指导情况。2024年底前要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抽查下放权限条文内容,对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实现赋权执法效能最大化及卷宗全覆盖。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
11.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相关部门要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行政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线索等移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鼓励跨区域、跨部门统一执法标准,加强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置合作。深化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落实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有关规定,依法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对接和协同联动,完善案件移送、双向咨询、信息通报、信息共享、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机制。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检察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体系等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工作。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相关指标的针对性、约束力。
13.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实施政府层级监督、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部门层级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部门内部监督的工作机制,压实监督责任。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司法所自主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有效调动、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和资源,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14.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司法行政部门要制定年度乡镇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加大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力度,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严重行政执法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15.加强行政执法外部监督。拓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曝光的行政执法事件,做到早发现、早监督、早处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制度,广泛收集行政执法监督线索,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对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转办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要依法及时予以核查处理。
(五)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6.加强队伍建设。根据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各执法单位要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着力解决基层行政执法力量分散薄弱、梯队不合理等问题。保持行政执法队伍稳定,不得随意抽调行政执法人员从事与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专职专用、聚焦主责主业。司法行政部门要配齐配强专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优先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学教育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司法所要配备专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乡镇(街道)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执法任务量充实法制审核力量,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5%,且不少于1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17.强化权益保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
18.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费纳入本级预算。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财政投入。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年行动由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履行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职责,并及时研究解决三年行动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司法行政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及时报送任务完成情况。
(二)强化督促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履行重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推进举措、量化目标成效、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将贯彻落实本计划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参考。
(三)推进经验交流。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经验做法,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注意引导舆论正面宣传,及时收集网上舆情、来信来访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化解矛盾。
平桥区人民政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重点工作任务
任务名称 |
重点工作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
着力提高政治能力 |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强政治、转作风”教育活动,制定专题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推进。 |
各乡镇(街道)各区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定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定期开展勤政廉政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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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批行政执法人员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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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提升业务能力 |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 |
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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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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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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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前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 |
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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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乡镇(街道)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每年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 |
区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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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各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业务培训。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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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 |
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
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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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执法大练兵制度,围绕执法活动全过程,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执法全流程现场模拟训练和执法信息系统、执法装备应用等岗位技能比武练兵活动,夯实规范执法基础。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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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创建活动。 |
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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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 |
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已制定的裁量权基准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 |
区直有关执法部门 |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梳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编制行政执法标准化岗责手册,强化行政执法文明规范指引,规范执法行为。 |
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各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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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
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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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
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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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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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双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经营主体,提醒经营主体及时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维护自身信用,提高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办理效率。 |
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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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
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广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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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领域,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方便企业办事,进一步压缩执法和服务时限,持续提高办事效率。深入开展服务型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和意见建议征集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告知引导、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柔性执法机制,健全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体系。 |
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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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 |
区直各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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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 |
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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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 |
有效发挥府院联席联动办公室作用,深入排查本地区内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锁定败诉率较高的地区、执法领域、执法类型,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分析败诉案件类型、原因,查找共性执法问题。 |
区府院联席联动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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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研究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部门内部监督,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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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执法监督力量,采取现场检查、暗访回访、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驻站监督,进行驻站式监督,加大行政执法指导、规范和监督力度,力争达到败诉一起、整改一类行为的效果。 |
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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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
拓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领域,深入开展服务型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健全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体系。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
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研究制定各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区司法局、区委编办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 |
严格落实《平桥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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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指导、监督同级有关行政部门分区域、分类别依法研究提出可以赋权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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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实施情况定期分析研判。 |
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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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放权、谁指导、谁培训”的原则,通过驻点指导、跟班轮训、首案带办、案卷审查等方式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
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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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前要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以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为指引,对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实现赋权执法效能最大化。 |
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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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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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 |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力推动智慧监管广泛应用,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梳理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强化协同机制、填补短板漏洞,统筹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
区行政审批政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区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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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 |
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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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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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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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
深入贯彻落实《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体系等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工作。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相关指标的针对性、约束力。 |
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
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
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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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司法所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有效调动、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和资源,确保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
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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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
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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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执法外部监督。 |
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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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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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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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
加强队伍建设 |
根据行政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并注重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梯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强化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明确具体负责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且不少于1人。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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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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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权益保障 |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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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 |
区直各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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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
各级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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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实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司法行政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及时报送任务完成情况。 |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强化督促落实 |
将贯彻落实本计划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参考。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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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 |
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执法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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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经验交流 |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