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B001-2024-00022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
标 题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珍珠砂加工企业提标治理改造方案》和《膨润土加工企业提标治理改造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 |
发文字号 | 信平政办〔2024〕22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珍珠砂加工企业提标治理改造方案》和《膨润土加工企业提标治理改造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珍珠砂加工企业提标治理改造方案》和《膨润土加工企业提标治理改造方案》的通知
信平政办〔2024〕22号
五里店办事处、城东办事处、震雷山办事处、珍珠路办事处、五里镇、上天梯管理区,区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珍珠砂加工企业提标治理改造方案》和《膨润土加工企业提标治理改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珍珠砂加工企业提标治理改造方案
为持续强化我区珍珠砂企业污染治理,全面提升珍珠砂企业污染防治水平,确保珍珠砂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有效改善珍珠砂加工行业对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信阳市珍珠岩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信环指办〔2019〕4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彻底改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提升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水平”为重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协调发展。
二、治理目标
通过实施深度治理,使平桥区珍珠砂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设备、污染防治技术全面提高,环境管理全面提升,厂容厂貌全面改善,逐步实现清洁生产。
三、治理范围及时间
治理范围:平桥区(含上天梯)范围内珍珠砂企业。
治理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9月15日。
四、治理任务及要求
(一)珍珠砂企业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要求;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污染、高耗能设备;采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生产能源。
(二)所有珍珠砂加工企业应加强粉尘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治理,凡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有组织排放要经袋式除尘后经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珍珠岩行业A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一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二是重点产尘环节安装监控视频(如:主要生产线产尘点、物料堆场、污染防治措施等),保存期限3个月以上。
(三)珍珠砂加工企业环保治理要求
1.珍珠砂加工企业要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钢结构厂房,原料车间、生产车间、成品车间要分割开,在各自封闭独立的车间内进行。
2.珍珠岩矿石不允许露天晾晒,要采用烘干工艺。珍珠岩矿石进料、破碎、干燥、提升、筛分、成品包装等过程,应在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且要安装覆膜袋式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备,进行负压收尘。
3.设置规范的进料口,安装集气罩和除尘设施,有条件的采用地埋式物料输送,通过封闭式提升机上料。
4.珍珠砂加工企业排气筒高度原则上不得低于15米,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5.装卸要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严禁露天装卸、堆放,原矿物料贮存要在封闭性能良好的厂房内;物料运输过程中要进行苫盖。
6.接料口区域要封闭,设置负压收集系统,并连接除尘器,采用吨包包装,产品包装后不能存在“跑、冒、滴、漏”等情况。
7.成品堆放、转运、装卸必须在仓库内完成,并码放整齐。
8.厂区内地面要全部硬化或绿化,车间地面采用环氧地坪等方式,车间内规范干净整洁,无散落物料,无“跑、冒、滴、漏”。
9.制砂过程中产生的灰尘必须进行收集并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10.进出车辆车轮、底盘要进行动态冲洗,产生的废水要进行收集处理;物料、产品运输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厂区车辆要全部达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11.建立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等)、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燃料消耗记录、固废、危废处理记录、运输车辆、厂内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进出场时间、车辆或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运送货物名称及运量等);并配备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环保人员。
12.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企业要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治要求,综合自身存在问题和差距,主动对接,筛选成熟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积极开展综合提升整治。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辖区办事处、生态环境、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企业,督促并指导辖区企业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倒排工期,确保治理成效。对手续不全、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的工作原则,坚决实行动态清零、挂单销号,于6月10日底前关闭取缔到位;对污染问题突出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实施停产治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区督察局将对整治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对工作态度消极、整治不到位的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追究,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严的氛围,持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
膨润土加工企业提标治理改造方案
为持续强化我区膨润土行业污染治理,全面提升膨润土企业污染防治水平,确保膨润土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有效改善膨润土加工行业对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参照《信阳市珍珠岩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信环指办〔2019〕4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彻底改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提升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水平”为重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协调发展。
二、治理目标
通过实施深度治理,使平桥区膨润土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设备、污染防治技术全面提高,环境管理全面提升,厂容厂貌全面改善,逐步实现清洁生产。
三、治理范围及时间
整治范围:平桥区(含上天梯)范围内膨润土企业。
整治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9月15日。
四、治理任务及要求
1.膨润土加工企业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要求;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污染、高耗能设备;采用清洁生产能源。
2.设立独立的原料仓库、晾晒场、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和生活办公区;合理规划车辆运输路线,禁止运输车辆碾压晾晒区;原料车间、生产车间、成品车间要分割开。
3.新购膨润土原矿不得露天堆放,需堆放在封闭厂房或阳光房内;采用封闭性能良好的厂房;投料、破碎、提升、磨粉等产尘工序应在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安装集气罩和除尘设施,并采用负压收集;重点产尘环节安装监控视频(如:主要生产线产尘点、物料堆场、污染防治措施等),保存期限3个月以上。
4.晾晒区周围要求建设不低于2米高实墙,墙上加不低于4米高防风抑尘网;完善厂区雨水、冲洗废水收集系统,依据地形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有效收集雨水及地面残留料渣。
5.若晾晒区和生产车间不在一处,应采取密闭输送带输送;设置规范的进料口,安装集气罩和除尘设施,有条件的采用地埋式物料输送,通过封闭式提升机、传送带上料。
6.厂内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车间地面采用环氧地坪等方式保证地面干净整洁,无散落物料,无“跑、冒、滴、漏”。
7.进出车辆车轮、底盘要进行动态冲洗,产生的废水要进行收集处理;装卸要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物料运输过程中要进行苫盖;物料、产品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厂区车辆全部达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8.建立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等)、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燃料消耗记录、固废、危废处理记录、运输车辆、厂内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进出场时间、车辆或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运送货物名称及运量等);配备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环保人员。
9.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企业要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治要求,综合自身存在问题和差距,主动对接,筛选成熟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积极开展综合提升整治。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辖区办事处、生态环境、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企业,督促并指导辖区企业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倒排工期确保治理成效。对按期完成提标治理任务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要免于处罚,简化审批流程,及时完善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全、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的工作原则,坚决实行动态清零、挂单销号,于5月底前关闭取缔到位;对污染问题突出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实施停产治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区督察局将对整治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对工作态度消极、整治不到位的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追究,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严的氛围,持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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