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登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的关心和支持!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职责及您的建议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一、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
根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在借鉴其他县区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高标准农田项目情况,对项目区机井、林木、桥涵、道路、电力、沟渠等工程,在有偿服务的前提下,建立“一长两员”(即井长、管护员、维修员)、“一事一议”、林权确认等人性化管理制度,达到“物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双赢管护局面,确保工程长效使用。平桥区已制定了《平桥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信平农字〔2020〕170号文)、《平桥区农村电管站(井)管护办法》(信平农领办〔2021〕22号文)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的工程设施进行管理、维修、维护、指定管护人员等都制定了管护办法。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及时规范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落实管护经费,鼓励市场化运作,建立完善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作用。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上级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加强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二、建立已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考核机制
2023年6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信阳市平桥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信平政文〔2023〕100号)。对项目区所在乡镇是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机制,是否确定管护主体,是否确定管护人员,是否落实管护责任,是否完善管护制度,是否开展经常性的管护检查工作,每年对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进行考评奖惩,切实保障农田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
二○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单位: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76—3706539
联 系 人:鲁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