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清单的通知》豫技领办〔2023〕1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规定,现将平桥区2023年开展的第16、19、20、21、24、27、31、32期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向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
联系电话:0376-3702256
附件:
1. 平桥区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情况一览表(第16、19、20、21、24、27、31、32期)
2. 平桥区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职业技能评价人员花名册(第16、19、20、21、24、27、31、32期)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