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征集调查

关于对《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状态: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各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合法性,现将《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您可以在2024年1月28日前将自己的意见、建议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平桥区林业局(信封正面或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感谢您的支持!

         收件人:信阳市平桥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

         通信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林业局(农林路20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376-3773399、596599400@qq.com

 

附件:

1.《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http://www.forestry.gov.cn/search/90131);

3.《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https://lyj.henan.gov.cn/2019/07-29/965950.html);

4.《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https://www.forestry.gov.cn/c/www/gkbmgz/526145.jhtml)。

征集渠道

1.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告”栏目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有关部门、业内专家和法律专家征求意见和建议。

各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3条,主要来自业内专家。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收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禁猎区的划定,经会商研究,采纳意见1条:待自然资源地保护优化整合工作完成后,将自然保护地范围列入禁猎区,而不是全区列入禁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