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桥区信钢凯旋广场片区二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状态:结果公示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各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平桥区信钢凯旋广场片区二期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平桥区信钢凯旋广场片区二期改造项目的被征收人:
为改善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提升信阳市平桥区整体形象和城市品位,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平桥区信钢凯旋广场片区二期改造项目所涉及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依法进行征收。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城市提质的目标,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本着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平桥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平桥区信钢凯旋广场片区二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本方案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平桥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董强,联系电话:0376-3771337,联系地址:平桥区信钢凯旋广场片区二期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附件:平桥区信钢凯旋广场片区二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征集渠道
1.2023年5月19日,向区政府法律顾问河南申威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
2.将《平桥区信钢凯旋广场片区二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在指挥部办公室外墙、国税局家属院大门口、深圳商场家属院大门口张贴,向被征收人征求意见。
3.向每户被征收人发送一本《宣传手册》,手册里有《平桥区信钢凯旋广场片区二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全文,向被征收人征求意见。
各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河南申威律师事务所四条意见;收到被征收人三条意见。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1.2023年5月21日,提交《关于<2023豫申律政08号法律意见书>的情况说明》,决定对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四条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不予采纳《法律意见书》的情况说明
今收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南申威律师事务所转来的《法律意见书》(2023豫申律政08号),本律师团队经过审查,对《法律意见书》未予采纳作如下说明。
一、标题增加“信阳市”未予采纳。
增加“信阳市”后标题过长,且影响公文格式美观,故标题中未增加“信阳市”。
二、方案第五条的修改未予采纳。
1.征收补偿方案第五条第五款第一项第二目与本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并不冲突,该项是针对无证用房用于经营的情形,仅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并非给予非住宅面积安置。
2.征收补偿方案第五条第五款第二项第三目和第五条第六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对手续不全的建筑进行认定和评估,给予补助,属于政府给予被征收人的奖励政策,属于授益性行政行为,且并未减损被征收人的权益,符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合法行政”的规定。
三、第十一条关于签约期限的意见未予采纳。
依据信阳市政府2022年22文件规定,两阶段签约期限均为三十日。本项目被拆迁户仅110多户,本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可以完成签约;若万一有未签约户,本项目将采取再次发布签约公告的形式,确保签约期限满足政策要求。
四、第十七的意见未予采纳。
关于列举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材料均为房管局提供,有利于签约户提前准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