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我区第八批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下达及结余资金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信阳市财政局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信财指〔2024〕327号),资金下达平桥区50万元。信阳市财政局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信财指〔2024〕328号),资金下达平桥区306万元。
信阳市平桥区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平桥数字产业园(第一期)建设项目资金和2024年第三批衔接结余资金用途的批复》(平巩固办〔2024〕38号)。
二、分配原则
中央、省级资金分配原则:贫困县资金根据省分配数额直接下达,非贫困县资金根据区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分配意见。
三、2024年平桥区第八批财政衔接资金及结余资金调整安排分配表
见附件。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6-3562027;
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376-3720039;
国家乡村振兴局举报电话:12317
举报邮箱:xyny1234@126.com
公示单位:平桥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2024年平桥区第八批财政衔接资金及结余资金调整安排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