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阳市2024年度职工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方案》规定,信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我区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了鉴定,现将初步鉴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6-7676865(信阳市人社局工伤科)
0376-3702206(平桥区人社局工伤保险股)
附:平桥区2024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初步鉴定结论表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