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
根据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豫财农综〔2022〕52号)、《关于做好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乡振〔2021〕11号)、《关于启动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信农〔2024〕7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于11月初启动下一年度项目库建设工作,现根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区级审定的程序,平桥区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谋划了平桥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将平桥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公告内容无异议即确定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投诉监督单位:平桥区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5918607、0376-6693829、0376-3720039
附件:
1、关于对平桥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2、平桥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统计表
平桥区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