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公开领域 >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及道路运输情况说明

来源:时间:2024-12-30
分享:

 

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及道路运输情况说明

        一、公路水运方面:依据《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文规定,平桥区肖王镇梅黄渡口、龙井乡北雷渡口、王岗乡牛湾渡口和孙家寨渡口已不适用相关规定。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7月26日给政府打报告(信平交【2021】86号文)建议撤销4个渡口。经批准于2021年7月30日正式撤销以上四个渡口,因此,平桥区没有水运工程项目。

        二、2024年项目建设情况

        1、平桥区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总投资2131.8217万元,通村公路共计44.26公里,已建成通车。

        2、红色大别山一号旅游公路支线项目,总投资2053.914万元,项目总长30.068km,已建成通车。

        三、道路运输相关信息

        1、客运企业1家,营运车辆总数125台,具备强制报废年限营运车辆保有量0台,适合新能源替代营运车辆数量为125台。

        2、货运企业112家,货运车辆5416辆,适合新能源替代营运车辆数量5416辆。

        3、巡游(网约)出租车公司共10家,巡游出租车575台,网约车160台。其中燃油巡游车568台,燃油网约车93台;新能源巡游车7台,新能源网约车67台。

        目前,客运、货运、出租、巡游车等正常运营,由于日常管理到位,监管力度大,“三管三必须”和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年安全无事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