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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清单

来源:时间: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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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

政策名称:就业创业证

政策内容:就业创业证包含失业登记、就业登记

(一)失业登记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

适用范围: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终止灵活就业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

(二)就业登记

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就业状态的,由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督促用人单位和就业者同步办理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用工备案登记。

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申请方式: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或“豫见就业”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376-3702726

 

政策类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

政策名称: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用人单位社保补贴: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适用范围: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

2、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方式: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6-3702726

 

政策类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

政策名称:青年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且吸纳区内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未就业中职中专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适用范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辖区内就业见习单位

申请方式: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6-3702726

 

政策类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

政策名称:创业(开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辖区内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

申请方式: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6-37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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