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办事处、管理区)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区目标计划;负责监控全区目标运行情况;组织实施对目标责任单位的考评与奖惩;指导全区目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十二)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三)负责区政府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