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公室(群众工作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文电、会务、宣传、档案、信访、保密、机要、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后勤、外事等工作;组织交通行业综合调研,承担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及电子政务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服务和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业教育管理和干部培训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拟订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意见和办法;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贷、 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等工作。
(四)综合规划股(项目股、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 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区 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市、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或参与全区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承担有关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统计、信息和交通扶贫 等工作;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 国家、省、市关于公路、水路建设及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 技术标准;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工 作;负责公路、水路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材料的审查;负责招投标举报、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承担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 作;指导行业生态文明和节能减排工作;统筹高速公路有关工作 。
(五)运输管理股。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相关制度和标准;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 指导出租车和汽车租赁等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 和咨询工作;指导全区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指导行政审 批工作;负责全区道路、水路交通审批工作;负责渡口运输检验及监督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监督路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和技 术标准实施;负责公路路政许可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参与实施交通管制。
(七)安全监督股(交通战备办公室)。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定全区公路、 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指导全区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 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 客货运输;负责统筹交通、空间、信息、测绘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全区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组织交通战备教育、训练、演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有关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指导乡镇有关部门对所辖内河交通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