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区政府部门 > 区城市管理局
内设机构
来源:时间:2025-03-13
分享: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调研、目标管理、后勤管理、计划生育、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负责起草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综合性文件;承办上级对本单位年终考评、考核的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督查室)。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代理工作;负责城管执法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司法衔接工作;负责本局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违法建设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对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重要指示以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责任督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局系统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纪检监察工作。

  (三)市容管理股。负责平桥城区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平桥城区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平桥城区城市市容市貌、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处理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负责编制平桥城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平桥城区地上公共空间秩序、城市养犬、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的行业指导和监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平桥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行动;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参与平桥城区城市环卫作业服务的资质审验;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平桥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负责平桥城区餐厨垃圾治理工作;负责平桥城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垃圾中转站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平桥城区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平桥城区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治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平桥城区停车场建设和静态停车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平桥城区市政设施、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审批平桥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负责平桥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审批;负责平桥城区新建、改造各种管线和杆线的审批;负责平桥城区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服务的审批;负责平桥城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置、砍伐、排水、市政设施建设施工的审批;负责平桥城区公用事业有关规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承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工;负责推进"放管服"工作。

  (四)公用事业股(水务管理股)。负责平桥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拟订、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指导平桥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平桥区公用行业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质量评价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平桥城区燃气、热力、环卫、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城市照明、公共停车场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和协助编制平桥城区燃气、热力、环卫、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公用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平桥城区公用事业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推广及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局属相关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平桥城区城市水务工作行业协调服务;负责和协助编制平桥城区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平桥城区城市涉水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协助管理;协助市、区节水办做好平桥城区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平桥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城市内河河长制、河道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应急管理等工作。

  (五)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局系统工程项目筹备及谋划工作;组织市政工程图纸会审;参与技术会商及市政工程重大变更审查;参与平桥城区市政工程质量评定、验收、交接;督查落实局系统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功能和成本"五统一"要求;监督局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招标与采购、合同履行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在项目建设中的应用;负责局系统项目的预算、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决算;负责建设信息、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工程事项应急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