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区政府部门 > 区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职能介绍
来源:时间:2025-03-13
分享:

  (一)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等工 作,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 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深化商务和工业信息化 领域改革。

  (二)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 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 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 题。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 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 信息化产业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全区商贸业、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 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 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 生产管理,负责商贸业、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 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 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 展。

  (六)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 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 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七)研究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实施意见、考核及奖惩办 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项目的审查、招商任务的分解、督 办。负责统计上报全区招商引资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完成招  商引资任务的措施、建议。负责培训全区招商引资业务人员。 牵头推动落实完成市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做好全区招 商引资资源优化配置。参与全区重大招商活动、重点招商项 目的策划工作。指导联系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八)负责提出全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 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 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九)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 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区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 业标准,协调推进全区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流 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区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 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 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 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 有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 进行管理。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督导全区商 务领域监督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 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 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 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 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 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十三)负责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 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推进重 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四)负责全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 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 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 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五)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 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 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 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 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六)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 区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 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七)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 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 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 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 全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 促进体系建设。

  (十八)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 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  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 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九)拟订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 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 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区多双边无偿 捐助和捐赠(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 中国捐赠)等发展合作业务。

  (二十)负责全区工业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 南。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 建 议 。

  (二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行业法律、法规 和有关政策,负责全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行业、民用爆破器材 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用航天、民用船舶等产业 监督管理工作,统筹民用航空行业发展。

  (二十三)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 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 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 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二十四)牵头负责平桥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 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和统计评估工作。负 责全区各类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 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二十五)拟订全区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 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 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 全区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 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区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 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申报管理 工作。

  (二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