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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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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调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医疗、医疗保障、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工作;推进医疗保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拟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三)基金监督管理股(医药价格招标采购股)。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服务流程,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拟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乎台建设。

  (四)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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