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信平土征〔202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转用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土地位于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五里居民委员会范围内,约0.3301公顷,涉及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五里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土地0.3301公顷。
二、转用目的
拟转用土地用于实施工矿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转用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平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五里店街道办事处,对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转用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转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平桥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9日。
特此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