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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驻马店市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联合抽查合作协议书

来源:时间: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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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驻马店市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联合抽查合作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的意见》(豫政〔2019〕22号),拓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度,打破区域壁垒,突破行政区划,创新监管方式,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经驻马店市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就全面加强两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合作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单位

        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驻马店市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合作期限

        本阶段合作期限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8日。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如签约各方无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以此类推。

        三、合作目标

        按照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探索“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联合抽查检查,建立跨区域协作长效机制,形成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合力,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农资质量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件多发领域实现协同监管,有效有力打击和震慑违法行为。

        四、合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合作单位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联合抽查检查过程中要做到公正监管、精准监管、智慧监管,依法行政。

        (二)协同配合原则

        合作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联合抽查检查时,检查地所在单位应当提供工作保障,积极配合,实现工作互通互报、机构互帮互畅。

        (三)信息共享原则

        根据抽查检查工作需要,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实现资源互用共享,检查结果互通共认,提高监管效率。

        五、合作内容

        (一)人才资源共享

        充分发挥合作单位执法检查专业人员作用,共享人才资源。

        (二)跨地域抽查检查

        在“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联合抽查工作中,合作单位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跨区域联查、互查工作落实到位,可采取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跨区域交叉检查、邀请合作单位到本辖区开展检查等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当合作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抽查等执法活动中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被合作单位,被合作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并向合作单位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三)监管执法经验交流

        定期开展典型案例的分析研讨,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促进双方执法人员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沟通机制

        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驻马店市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1、各地分别组成工作联络组,明确1至2名工作人员,作为跨区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系人。

        2、定期召开协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3、采取轮值的形式,两地轮流负责召集会议,协调处置相关问题。

        (二)经费保障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联合抽查检查时,检查人员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发放,执法用车由实际执法地点合作单位协助提供。

        七、附则

        (一)任何一方如因自身原因需要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获得双方的书面同意。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商议决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体现,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签约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局加盖公章后生效。

 

 

 

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驻马店市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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