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5-00039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平桥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标 题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有 效 性 | |
发文字号 | 信平政办〔2025〕10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5月28日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5-28
信平政办〔2025〕10号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信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信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平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附 件:
平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 录
序 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信阳市平桥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一2035)》 | 区自然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2 | 平桥区“十五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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