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 信平政办

索 引 号 -01-2025-0004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标  题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平桥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 效 性
发文字号 信平政办〔2025〕14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平桥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6-12

  信平政办〔2025〕14号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平桥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办)、管委会,区政府食品安全各有关单位:

  依据区领导批示,平桥区人民政府办根据《2025年信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信市监函〔2025〕3号),结合平桥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平桥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2025年平桥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2025年平桥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改革,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全链条监管,以高效能治理保障高水平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守稳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关注重点领域,整治突出问题

  (一)整治茶叶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信阳毛尖”茶违法销售、过度包装及非法印制、买卖带有“信阳毛尖”及“信阳毛尖”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互联网虚假广告销售等行为,严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茶叶的行为。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查含水量、农药残留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办、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严厉查处制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畜禽养殖、屠宰环节注药注水以及违法宣称功能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同时要追踪问题食品流向,严防流入市场、流向餐桌。(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治校园食品安全。深化“校园餐”问题专项整治。(区教体局、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包经营、大宗食材招标采购、家长委员会监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制度机制,提高中小学食堂自营率。(区教体局)深化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成果运用,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区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整治农兽药残留超标。巩固“治违禁 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成效,重点聚焦豇豆、韭菜、芹菜、“七条鱼”等品种,紧盯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非法添加物使用以及常规用药超标等突出问题,实施集中系统治理。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推广常规药物胶体金速测。深入推进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规范屠宰行业秩序。(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整治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探索研究预制菜、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新模式监管措施,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督促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确保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确保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100%。(区市场监管局)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区商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程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六)强化源头治理。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全面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以及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遥感监测和现场核实。(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农药销售台账记录农药施用范围要求,加强农资打假工作,强力打击农资产品侵权假冒现象。持续深入开展农药科学施用增效、兽药使用减量行动,稳步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区农业农村局)

  (七)强化许可准入。聚焦食品生产许可规范提升,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合规性专项评价性抽查。(区市场监管局)

  (八)严把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关。健全完善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以重点品种体系检查、有因飞行检查、随机检查、异地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针对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红薯粉条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标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行业“潜规则”。开展酒类生产加工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巩固“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果,规范酒类生产销售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健全肉类产品检疫证明查验制度,完善肉类产品分销加工环节信息追溯查验机制,严厉打击“无检疫证明”“虚假检疫证明”等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制定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聚焦“网红餐厅”和外卖平台,重点整治线上无证入网经营、线下门店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组织开展连锁餐饮企业专项整治,压实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食品安全责任。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

  (十)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大对违反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以优产、优购、优储、优加、优销“五优联动”为抓手,加大对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出入库和库存质量检查制度,扎实做好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十一)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寄递、配送环节管理。贯彻落实《食品运输仓储配送工作指南》《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加强食品贮存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防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健全不合格进口食品信息通报和召回制度。(区市场监管局)

  三、严格依法行政,惩处违法犯罪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指导推动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和惩治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敏感案件。(区委政法委)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的打击力度。(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昆仑”“净风”行动和肉制品犯罪集中整治行动,聚焦种植养殖、畜禽屠宰、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以及校园、农村等重点部位、重点地区,依法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等突出犯罪活动。(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制度规定,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区市场监管局)

  (十五)严肃整治不正之风。强化协调联动、纪法衔接,紧盯农兽药残留、食品掺假造假、滥用食品添加剂与非法使用添加物等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及“网红餐厅”和外卖平台线上无证入网经营、线下门店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推动开展治理整顿,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及背后存在的风腐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主体责任,助力高速发展

  (十六)企业主体责任全覆盖。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对照清单开展全员全过程全链条风险管控实现风险防控全覆盖,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组织遴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创新实践案例。(区市场监管局)

  (十七)助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绿色食品、预制菜2条产业链行动方案,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畅通供应链,加快推动各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利用数字技术对食品工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大力推进绿色食品和预制菜两个重点食品产业建设。(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名优特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和良好农业规范。持续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市场培育。开展水果、牛肉质量分级试点。(区农业农村局)强化“千企万坊”帮扶,持续开展多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技术帮扶活动。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主动整改,重塑信用。(区市场监管局)

  五、注重多措并举,加快能力提升

  (十八)构建科学严谨的标准体系。围绕我区信阳毛尖、油茶、信阳菜等食品产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持续强化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预制菜、食品标签等重点标准的宣贯培训。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标准。指导食品企业推广应用数字标签。(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进《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宣传与贯彻落实工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十九)强化基础支撑。加强绿色储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推动高标准粮仓建设和旧仓升级改造。(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非法添加物质筛查方法。(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提高风险评估和抽检监测水平。推动疾控机构和地方食品安全部门技术能力提升,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健康因素检验检测评价技术支撑。(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提升农产品、粮食、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区农业农村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监督抽检模式,提升检测抽样的科学性、代表性、针对性,提高监测覆盖面和问题发现率。加强承检机构质量考核管理,对承检机构抽检全过程进行能力评价和考核监督。(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提升监管能力。统筹运用好“三书一函”等手段,推动重大风险化解、重大问题处置、重大责任追究。认真开展“2210”食品安全学习日,组织好“食安中原”公益大讲堂活动。(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推进智慧监管。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电子档案。(区农业农村局)加强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运用,推动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监管部门平台对接,互通互享信息。(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对大型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实行数字化监管,在特殊食品等重点领域推广可视化非现场监管。加快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试点开展电子“云票通”全链条信息化追溯试点。(区市场监管局)

  六、多方协同联动,构建共治格局

  (二十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征文活动。持续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新模式。(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网络平台加强自媒体用户信息发布管理,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区委网信办、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林业局、区科协、区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治理,及时通报重大敏感舆情和重要信息线索。健全完善反应迅速、应对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防处置不当导致舆情发酵。(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实施《平桥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办法》,建立组长负责制和部门联合调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修订《平桥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志愿者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员、志愿者队伍建设,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知名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为重点,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看食安、议食安”活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七、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责任

  (二十六)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制度机制,弥补职责间隙,形成监管合力。(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定期会商风险、及时通报信息、联合应急处置。(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七)压紧压实属地和部门管理责任。优化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指导平桥区各级包保干部严格照单履职,确保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包尽包、应督尽督、应改尽改。组织遴选包保干部督导创新实践案例。(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对主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健全完善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发挥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的前哨作用,进一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