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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淮河干流信阳市平桥区(出山店水库上游段)2025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来源: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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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鉴于无序采砂造成的种种危害,2018年信阳市决定停止信阳境内淮河干流一切采砂活动,河道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杜绝,零星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3月,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473号),鼓励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加强行业指导,加快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在保障防洪、生态、通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尽快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调整不切实际片面扩大设置的禁采区,纠正没有法律依据实施长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2021年1月淮委组织编制《淮河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2021年3月信阳市水利局组织编制《淮河干流信阳市平桥区(出山店水库上游段)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6年)》,逐步规范了淮河流域采砂工作。

  二、《方案》编制的依据

  依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 149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8〕56号)、《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河道采砂现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水管〔2018〕111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的意见》(豫水河〔2021〕3号)、《信阳市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信办〔2023〕8号)、《淮河干流信阳市平桥区(出山店水库上游段)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6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淮河干流信阳市平桥区(出山店水库上游段)2024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情况,信阳市水利局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了《淮河干流信阳市平桥区(出山店水库上游段)2025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三、《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方案》对进一步加强淮河平桥区段河道采砂管理,建立良好的采砂秩序,确保河道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河势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企业河道采砂行为,明确各部门采砂管理职责,确保河道许可采砂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推进。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河道采砂规划。根据省水利厅批复的《淮河干流信阳市平桥区(出山店水库上游段)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6年)》,淮河干流上游从平桥区王岗乡牛塆村毛集河入淮口至下游平昌关镇庸墩村(淮河、出山店库区管理范围交界处)为规划采砂河段,总长约18.87km,共划分3处禁采区和3处可采区,规划可采河段长11.941km,规划期控制开采量516万m3。

  (二)河道采砂范围。《方案》设计的2025年开采区位于规划中郑湾村可采区(HHK3)范围内,采区桩号为K9+410~K11+000,长度1590m,面积59.48万㎡,年度控制开采量为84.00万m3。

  (三)采砂作业方式。采砂作业方式为水采、旱采结合。对于常年水深的河段可采用水采。在河水较浅或经常干枯的河段,以及常年露出水面的砂洲、砂坝可采用旱采。

  (四)开采期限。开采期限控制在《河道采砂许可证》颁发之日至2026年6月14日之间。采砂作业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下列时段列为河道采砂禁采期(禁采期是指防止采砂对河势、防洪、通航、水环境及水生态等产生较大影响而设置的禁止开采砂石的时段):主汛期时段(每年6月15日至8月20日);河道水位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因防洪、河势改变、水工程建设、水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改变以及有重大水上活动等情形不宜采砂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依规在规定的禁采期外延长禁采期限或者规定临时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五、河砂开采控制措施

  (一)河砂开采。使用旱采方式开采时,应使用反铲式单斗液压挖掘机(履带式),总臂长不超过 6m,功率小于 220kW。

  水采时采用采用射吸式采砂船进行采砂作业,采砂船功率应小于 400kW。采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河砂开采,不得改变作业方式、不得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开采,不得在禁采期开采。

  (二)河砂运输。河砂运输实行“三磅一线”的监管原则,所有运砂车辆出采砂场(临时堆砂点)卡口和进出储砂场时均需过磅,运砂路线关键部位布设监控设施,确保运输车辆按照划定的运输路线行驶。河砂采用汽车运输,运输路线必须采用方案既定的路线,车速不超过30km/h,每辆车必须保持20m以上车距。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做好覆盖,确保河砂不洒落、不滴水,运输车辆出厂清洗,严禁车辆超载。同时为控制扬尘污染,要沿运输主干道配置4辆洒水车,根据路面的尘土情况,每天4次沿路洒水降尘,保证运输主干道无扬尘。

  (三)河砂储存。《方案》设计储砂场位于平桥区王岗乡三里岗村,占地约78.2亩,距采区运距约5.3km。河道采砂实行采储分离原则,河砂开采到岸滩临时堆砂点控水,3天内应转至储砂场存储。储砂场必须按照“六有”标准(有全封闭围挡、出入卡口、冲淋、地磅、自动计费和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储砂场砂石料物堆放储存应采取防扬尘全覆盖措施,露天堆放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4m。驶出储砂场的运砂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运砂车辆应当密闭、全覆盖,不得泄露、遗撒河砂,不得超限超载。

  六、采砂现场管理

  (一)明确管理责任。明确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由平桥区水利局负责淮河干流信阳市平桥区(出山店水库上游段)2025年度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监管工作委托局属二级单位平桥区河砂事务中心(系区水利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承担。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区河砂事务中心组建采砂现场监管中队进行现场监管,采砂企业明确至少3名管理人员配合做好采砂现场监管。加强对许可采砂“采、运、销”三个关键环节和“采砂业主、采砂船舶机具、堆砂场”三个关键要素的监管。督促采砂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六定”“六有”等管理措施,及时清运采砂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堆料、弃料,平整河床、整修河岸,落实 “边开采、边修复”各项措施。

  (二)明确监管制度。制定和完善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现场监管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负责检查采砂现场的作业情况;负责监督砂场是否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和作业方式等进行采砂。负责对储砂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砂石料物的转运、存放、销售及安全生产工作。对采砂企业采砂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按照《信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两项制度的通知》(信水河﹝2022﹞16号)规定实施“红黄牌”惩戒。

  七、作业安全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砂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水上作业、机械作业和用电、用油安全管理,严禁无证作业、违规作业。

  八、生态修复方案

  按照“谁开采,谁修复”“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采砂企业负责及时恢复河势、修复生态,恢复河流的生态功能,维护河流生态平衡。河道生态修复标准按照不低于50万元/公里执行,生态修复所需费用从企业采砂收益中列支。

  解读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3771401

        原文链接:《淮河干流信阳市平桥区(出山店水库上游段) 2025 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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