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1日起,市区凡符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条件的人员亡故后,按下列程序办理领取补贴手续。
一、补贴范围
市区(含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上天梯管理区,下同)免除八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每具遗体免除1040元,标准为:①遗体接运费(240元);②抬尸费(50元);③三日内遗体冷藏柜存放费(150元);④火化费(350元);⑤装灰服务费(50元);⑥骨灰寄存费(含一年费用50元);⑦可降解骨灰盒费(50元);⑧公益性公墓墓穴费(或骨灰堂格位费)(100元)。
亡故人员家属或单位申请惠民殡葬补贴时,选用项目费用超出本通知基本殡葬服务免除费用标准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减免或补助。没有采用本通知规定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不予发放该项费用。如发现有冒领、骗领基本殡葬服务费补贴的,由发放单位依法追回。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逝者家属或单位承办人凭以下材料到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1.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经办人社保卡账号用于补贴发放。
2.逝者生前有效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逝者为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逝者为信阳市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驻信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与在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及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逝者为出生后未登记户口的婴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火化证及殡仪馆收费票据。
(二)审核
市区殡葬补贴由逝者户籍所在地区、管理区民政部门负责对承办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结算
凡审核合格的,民政部门应及时足额发放基本殡葬服务费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平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376-370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