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保护后期管护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突出问题,为了坚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各地开展了补充耕地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很好地解决了耕地占补平衡,为当地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管护责任机制缺失。未建立乡镇、村、农户管理体系,责任主体不明;二是动态监管手段不足;三是基础设施前期规划不足,新补充耕地基础设施几乎是空白,田间道路维护功能缺失,作用大打折扣;四是法律约束力薄弱等。鉴于此,我们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各尽所能,扛起责任,建立管理体系和台帐,完善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差异化补贴政策,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基础设施规划、维护、保障等不足或存在缺失,法律约束力机制、考核和惩戒薄弱等几个方面的建议措施,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就有关政策,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差异化补贴政策问题
对于建议中提到的差异化补贴政策措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根据财政部农业部2015年5月13日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农〔2015〕129号)精神,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精准高效、政策衔接、统筹整合、规范操作“原则,中央顶层设计,将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确定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目前,国家层面没有新的政策出台,为此,我区和全国一样将一如既往执行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待国家政策重新调整后,执行国家新的政策。
对于建议中提到的撂荒地问题,耕地撂荒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区暂无报告撂荒地问题。现实中存在的冬闲地,其实是休耕,是一种耕作制度,不是让土地荒芜,而是让其“休养生息”,用地养地相结合来提升和巩固粮食生产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实现真正的“藏粮于技”、“ 藏粮于地”。从全国来看休耕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区和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开展休耕试点,我区尚无此项试点工作开展,主要是部分乡镇一些水稻田只种一季水稻,形成部分冬闲田。
二、关于土地流转激励机制问题
关于土地流转补贴激励机制和规模经营支持等,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截止到2025年上半年,全区标地流转面得39.5万亩,涉及农户5.18万户,通过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机提高40%,亩增产80公斤。
关于规模经营支持环节,近年来,中央和省里安排补贴和相关奖励资金等明确给予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在全区项目实施如对长台关、平昌关、洋河、五里等乡镇相关农业信誉良好的经营主体给予了实实在在的补贴,减轻了新型经营主体负担。
关于对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农机购置补贴,据统计,2024年全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00多万元,享受补贴农机具3821台(套),享受补贴农户2710户,其中有土地流转200亩以上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2025年,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农机具补贴政策,保证土地流转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全部落实急需的农机具补贴,真正为我区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础设施规划、维护、保障等不足或存在缺失问题
关于基础设施规划、维护、保障等不足或存在缺失问题,我区自2009年至2018年以来,由区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了千亿斤粮食工程,由于地域、地形不同,存在基础设施前期规划方面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在项目实际实施中,有重建设轻管理,存在经常性维护、保障使用缺失。2019年以后,由我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区共建成高标准农田42万亩,整修塘堰坝838座,新修机耕路222千米,衬砌渠道124.8千米,配套了完善的灌排设施,对于损毁设施,已上报区政府自2026年开始将修复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进行统一修复、管护。对于这项工作,今后我们会多与项目实施地政府有效沟通和协作,把真正民生工程做好,发挥其应有的财政投资作用。
关于耕地地力提升问题,其实就是通过综合技术措施与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方式实施,重点包括土壤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培肥,智慧监测等系统工程。土壤改良中通过酸化土壤酸碱调节降盐排盐。同时,通过秸秆还田,深松深耕及绿肥种植改善土壤团粒结构,增施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从而培肥地力,提升耕地质量。
四、法律约束力机制、考核和惩戒薄弱问题
对于耕地保护,耕地保护,国之大者,责之重者,中央2022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党政同责,其核心“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究”,已成为耕地保护最严格的框架,旨在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确保耕地红线。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鲜明强调“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 耕地保护已全面纳入考核监督机制。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联系单位: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376—3705656
联系人:王冬生 1393975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