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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时间: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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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祁磊、蔡勇、张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秸秆禁烧奖补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您提出的秸秆还田补贴、秸秆清运补贴、群众奖惩经费补贴三条建议,切中当前秸秆禁烧工作的关键环节,对完善秸秆禁烧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秸秆还田补贴

  日前,我区对秸秆还田补贴主要体现在农机购置上。为降低农民秸秆处理成本,我区严格落实秸秆还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持续优化补贴机制,并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对秸秆还田机械,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30%基础上,区财政按市场购置价上浮10%给予补贴。截止到2024年年底,我区旋(深)耕机、翻转犁、免耕播种机等秸秆还田机械保有量约850台,从事秸秆收集、打捆机械保有量约1800台,大型秸秆还、离田装备有限。全区小麦、水稻秸秆还田量约32.96万吨,占农作物秸秆总量的40%左右。2024年,平桥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共计230万元。

  二、关于秸秆清运补贴

  在秸秆离田清运工作方面,由于上级政策和资金投入不足,暂时无法对农民进行补贴。但可从整合资源、创新模式、调动积极性等方面入手,以下是具体思路:

  (一)市场化运作

  1、引入社会资本:吸引农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参与,通过签订协议,让其负责秸秆清运,同时企业可将秸秆用于生物质能源、造纸等领域,获取收益,实现“清运+利用”一体化。

  2、建立秸秆收购点:联系收储企业在田间地头附近设置收购点,鼓励农户将秸秆运送到点,企业按重量或体积给予一定报酬,提高农户清运积极性。

  (二)村集体统筹

  1、组织村民互助:以村为单位,动员村民建立清运小组,按地块划分任务,互帮互助完成秸秆离田,可通过村规民约或积分制等方式激励村民参与。

  2、利用村集体设备:若村集体有拖拉机、收割机等设备,可统一调配用于秸秆清运,降低清运成本。

  (三)与其他产业结合

  1、对接畜牧业:联系养殖场,将秸秆作为饲料,由养殖场负责清运,既解决了秸秆处理问题,又为养殖场提供了饲料来源。

  2、结合生态项目:如将秸秆用于食用菌种植基料,与相关种植户合作,由其负责清运秸秆,发展食用菌产业。

  (四)政策引导与宣传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海报、入户讲解等方式,向农户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离田清运的好处,提高农户环保意识和配合度。

  2、争取政策支持:虽然没有资金补贴,但可向当地政府申请其他政策扶持,如优先安排项目、提供技术指导等,助力秸秆离田清运工作开展。

  (五)技术创新

  1、推广简易清运工具:向农户推广轻便、低成本的秸秆清运工具,如小型秸秆捆扎机等,提高清运效率。

  2、探索秸秆还田新方式:若部分秸秆适合还田,可推广机械化还田技术,减少离田清运量,但需注意还田技术的合理性,避免对下一季作物生长产生影响。

  三、关于群众奖惩经费补贴

  1、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制定《秸秆禁烧有奖举报办法》,明确焚烧秸秆、违规露天堆放等行为均纳入举报范围。对有效举报线索,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资金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2、强化执法与处罚: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利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加大禁烧巡查力度。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个人或单位,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3、深化宣传引导:通过“村村响”广播、短视频平台、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禁烧政策和举报奖励制度,营造“全民参与禁烧”的社会氛围。同时,开展“禁烧示范户”“环保先进村”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完善秸秆禁烧奖补政策,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强化科技赋能与群众参与,推动秸秆禁烧工作从“被动管控”向“主动治理”转变。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继续监督指导我区工作!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联系单位: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董玉全

  联系电话:0376-370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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