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自建房及小产权房存在安全隐患加强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防范自建房安全风险,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需要说明的是,针对省内外自建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23年以来,我区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手段,构建了覆盖“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维护”的全链条安全管控体系,逐渐建立健全了长效治理机制。
三、为汲取长沙自建房事故教训,省委、省政府组织各地市开展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10月,省自建房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河南省自建房安全管理条例》,自此,自建房建立了法规制度体系,构建了责任落实机制。
四、《条例》明确了自建房建设标准、排查鉴定流程、审批程序、施工资质要求及违规处罚措施。同时,我区已编制《农房图集》,推荐作为自建房设计施工技术导则,规范结构安全、消防设施、材料选用等关键环节。在资金支持上,目前我区每年针对农村危房改造有专项资金支持,由各乡镇办统筹上报争取。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平桥区住建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桥区住建局 0376-3771676
联系人: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