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斌、曹贞、黄健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S213省道与肖九路连接线道路修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注和重视,针对你们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了勘察,因此道路属乡镇街区,不在我局负责的项目区范围内,且无道路编号。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调整项目编号列入项目计划,力争尽快对道路进行修缮。关于肖王镇缺少养护资金和道路养护的问题,是河南农村公路普遍存在的问题,依据《公路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明确的“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要求,乡道建设和养护责任主体为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村道建设和养护责任主体为当地村委会。该路属通村公路,其养护主体为当地村委会。希望各位代表多方呼吁帮助协调解决乡镇养护缺口资金瓶颈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切实发挥农村公路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和先行作用。
以上答复希望您们能够理解,并请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信阳市平桥区交通运输局 0376-3771367
联系人: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