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5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35号)文件要求,现拟向信阳舜宇光学有限公司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为确保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监督电话:0376-3702289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