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梁店乡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高梁店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乡党委、政府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来抓,坚决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双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全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尊法用法。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签订、行政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亲自过问、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
(三)完善决策机制,强化权力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将涉及全乡发展规划、重大公共项目建设、大额财政资金使用等事项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均提交乡党委会集体审议,决策过程和决定均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主要举措与工作成效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根基。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定盘星”。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全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2次,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3场,覆盖乡村干部及“两委”成员近400人次。创新学习形式,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开展专题讲座2次,并结合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等实际案例进行阐释,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
(二)依法全面履职,持续优化政府职能与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延伸服务触角,在全乡12个行政村设立标准化便民服务点,将民政、社保、医保等高频服务事项下沉,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法律服务“指尖可达”。司法所主动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和合同审查服务,全年审查涉农合同协议70余件,防范法律风险。围绕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等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健全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好决策“法律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制定《高梁店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整合法律顾问、司法所、党政办等多方力量,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进行全覆盖审查。全年完成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0余条,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落实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机制,确保政令合法统一。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全乡持证执法人员增至8名。全年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5期,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提升专业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围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0余次,整改问题23个。
(五)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健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应急法治体系,修订完善全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明确依法处置的流程和职责,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程序正当、措施得力。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司法所+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联动机制。组织网格员定期排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67件,处理67件。信访工作依法纳入法治轨道,全年受理信访案件64件,已办结64件,12345热线工单办理206件,其中满意件149件。
(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打造阳光诚信政府。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乡纪委对执法、决策等关键环节进行嵌入式监督。深化政务公开与政务诚信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村务公开栏等渠道,重点公开财政预算、惠农补贴、项目招投标等信息。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
一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持续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复杂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执法过程中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说理不充分等现象。原因在于常态化、实战化的业务培训机制尚不完善,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基层法治力量依然薄弱。司法所、综合执法队等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编制紧张、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村级“法律明白人”、法治联络员队伍作用发挥不均衡,专业能力和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宣传形式仍以传统讲座、发材料为主,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互动式普法不足。农村地区普法覆盖面存在盲点,部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仍需提升。
四、2026年度工作初步安排
下一步,我乡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实施“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举办法治讲座和执法案卷季度评查活动。制订执法人员年度轮训计划,开展案例教学和模拟执法演练,力争一线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二是深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审查目录,将审查范围向村级重大事项、集体经济合同等领域延伸。优化审查流程,强化司法所与法律顾问的协同,提升审查质效,坚决杜绝“应审未审”。
三是强化基层法治基础保障。优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推行“顾问驻村日”制度。加强对村级“法律明白人”的动态管理和考核激励,开展业务竞赛,打造一支扎根基层的法治生力军。
平桥区高梁店乡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