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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2025年第六批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来源: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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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我区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平桥区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收回五里镇2025年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结余资金的批复》(平巩固办〔2025〕46号)安排如下:

  1、根据《关于将平桥区2025年区本级衔接项目补助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请示》(平巩固办〔2024〕51号)已分配五里镇实施的2025年平桥区五里镇农产品冷链物流交易中心项目一期3013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提级综合论证,被剔除衔接资金实施范围,该项目已无继续实施条件。依据《平桥区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安排2025年区级衔接项目第二批结余资金用途的批复》(平巩固办〔2025〕23号),从该项目资金中调剂1280万元,分别用于震雷山办事处2025年黑马石-老虎-五里店红庙3号旅游环线项目(980万元)、胡店乡2025年上淮金龙湾青储储备车间项目(300万元)、震雷山办事处2025年辛店村特色农副产品电商展销中心项目(20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结余资金为1533万元,现由区级财政安排收回。

  2、根据《平桥区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安排2025年区级衔接项目第一批结余资金用途的批复》(平巩固办〔2025〕3号)分配到五里镇实施的2025年平桥区五里镇农产品冷链物流交易中心项目一期--子项目平桥现代农业科技园项目855.5万元。受母项目被剔除衔接资金实施范围影响,子项目已无政策依据和实施基础。截至目前,该项目结余资金为855.5万元,现由区级财政安排收回。

  二、分配原则

  中央、省级资金分配原则:贫困县资金根据省分配数额直接下达,非贫困县资金根据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分配意见。

        附件:2025年平桥区第六批衔接专项资金调整分配表.xlsx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6-3562027;

  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376-3720039;

  国家乡村振兴局举报电话:12317

  举报邮箱:xyny1234@126.com

  公示单位:平桥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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