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我区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信财指〔2025〕454号),平桥区中央资金1744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
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信财指〔2025〕455号),平桥区中央资金30万元。
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信财指〔2025〕456号),平桥区中央资金126万。
二、分配原则
中央、省级资金分配原则:贫困县资金根据省分配数额直接下达,非贫困县资金根据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分配意见。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6-3562027;
区农业农村局局举报电话:0376-3720039;
国家乡村振兴局举报电话:12317
举报邮箱:xyny1234@126.com
公示单位:平桥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