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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一业一查” 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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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一业一查”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按照信阳市平桥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桥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要求,《平桥区科学技术局“一业一查”监管工作指引》已经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桥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5日


“一业一查”监管工作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区科学技术局行政监督检查行为,加强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一业一查”监管,是指区科学技术局根据部门权责清单,对我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抽查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开展检查应当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第三条“一业一查”监管遵循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一业一查”监管检查工作。

  第五条局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股室编制平桥区工科学技术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局领导批准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内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名称、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

  第六条针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不少于2名人员,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选定1人为组长,其他组员应当配合、服从组长安排,分工合作完成检查任务。

  第七条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实施。

  第八条检查中发现检查对象存在的隐患,按照相关规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在7日内整改到位后上报区科学技术局。

  第九条业务科室、检查人员开展“一业一查”监管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公正严明廉洁,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对检查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承担保密责任。检查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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