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有关安排,现报告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一是书记挂帅、齐抓共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调整充实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之责,并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及时研究、推进工作。二是强化学教、夯实基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等文件和财经政策法规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机关学习等,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及时开展学教、宣传活动,实现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三是履职尽责、示范引领,主要领导亲力亲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在专题会、推进会、办公会和中心组学习、解决组织生活会等场合及时听取汇报、研判进展、查摆解决问题,推进法治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局配备一名公职律师,并为局属区担保中心聘任常年法律顾问,有效筑牢法治运行基础。
(二)深化学习宣传,提升法治素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为重点,带动全员学法用法常态化开展。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人员学习教育机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制订学习计划、优化学习内容,及时领学研读宪法、监察法、保密法和信访、安全生产、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并围绕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一卡通”惠民补贴、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业务以及意识形态等中心工作,组织专题法治学习培训和政策解读。局公职律师结合财政实务定期讲授法律实务,增强学用结合实效,实现法治学习与业务推进、廉政教育、以案促改等深度融合,切实提升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始终把依法依规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准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法治财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组织财政收支、专项资金监管、惠农政策落实、支持信访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坚持认真贯彻政策法规和有关制度,确保各项业务依法运行。坚持法治思维,对涉及政策调整、资金安排等事项,凡与法规冲突的一律重新论证、修改完善后实施。将专项资金使用纳入财政监督、内部审计重点,强化全程合规性审查,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行政基础稳固坚实。
(四)规范决策程序,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一律经党组会议等集体研究决定,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重大决策前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法律争议的事项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或提请司法、纪检部门指导,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做到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并重,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推动财政工作阳光运行、规范透明。
(五)加强法治宣传,服务基层治理。深入落实《加快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和《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聚焦预算管理改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精准化法治宣传。结合“支部联支部”、业务督导和定点帮扶,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深入甘岸办杨庄村、平昌关古城村、五里镇岗岭村和大雁村等4个联系村,通过政策宣讲、案例解析、展板展示等形式,普及财政、经济法规和反诈反邪、禁毒扫黑等法律知识。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队员作用,常态化在村(社区)开展法治教育。同时,结合社区共建和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在居民小区组织专题宣传,扩大法治覆盖面,助力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服务法治平桥建设大局。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首先,理论学习有待深化,法治学习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倾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学习系统性不足,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在学深悟透、指导实践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同时,专业能力仍显薄弱,面对改革建设的新形势和财政发展带来的新任务新要求,对新兴领域政策法规的研究不深,知识更新滞后,存在临时套用、被动应对现象,推动法治与业务融合创新方面思路不宽、举措不多。
三、下年度初步打算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深入系统总结自身工作、借鉴先进经验,完善和强化相关工作规划、制度体系,动态优化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等职责,带动全员参与法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深化学习教育,提升法治能力。坚持全面学与专题学结合,紧扣政策法规、党纪条规和上级部署等,突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法治学习培训,积极融入普法宣传和社会治理,提升财政干部依法履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约束。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项审计,聚焦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4.聚焦中心大局,深化法治融合。立足财政职能,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推动普法与执法协同发力;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和乡村振兴,助力实现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有机统一,为全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平桥区财政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