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平土征〔2026〕6号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市2026年度第六批村镇农用地
转用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农转用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土地范围位于五里店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涉及佛山居会1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转用目的
拟转用土地用于实施集体土地联营联建使用土地的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农转用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五里店街道办事处对农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转用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转用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1日。
特此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