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QB001-01-2026-00024 | 失效时间 | |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18日 |
| 标 题 | 平桥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有 效 性 | |
| 发文字号 | 信平政办〔2026〕4号 | 发布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 |
平桥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平桥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深化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4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通过集中开展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突出问题整治,着力解决养老机构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依法关停一批管理服务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小、散、乱”机构,以专项整治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民办养老机构综合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民办养老机构。
三、整治内容
1. 排查整治养老机构未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照料护理管理相关要求,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 排查整治养老机构环境卫生脏乱差,老人居室内衣物摆放杂乱,异味重,室内卫生间污渍严重,公共洗澡间、洗衣房、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卫生不达标。
3. 排查整治养老机构膳食质量标准不高,食材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食品留样不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问题。
4. 排查整治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消防、食品和房屋安全存在风险隐患,无消防和房屋安全审验资质,无餐食供应资质,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存在欺辱、殴打、谩骂老年人等欺老、虐老行为。
5. 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提供医疗服务的问题。
6. 打击整治养老机构诈骗行为,着力打击整治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向入住老年人虚假宣传、推销保健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开始,4月中旬结束;具体包含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阶段(3月20日前)
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定期督导通报、会商研判等机制,统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办)要按照专项方案,迅速对辖区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起底排查,找准、找实问题隐患,建立专项问题台账,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建账销号清零。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4月10日)
区领导小组成立若干工作组,深入各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实地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排查掌握的问题线索,督促乡镇(办)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要求分类处置,限时完成整改。
对于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区民政、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依职责加强指导,跟踪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核定,尽速妥善处置;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安全风险隐患无法消除的机构,在妥善安置老人的前提下,依法关停并转。中心城区养老机构数量较多,且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辖区办事处要强化担当,聚力出击,重点突破,在限定时间内攻坚克难,坚决消除养老机构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
(三)验收总结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验收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夯实各方责任落实、日常监管、工作作风和制度建设等,提升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精心组织实施。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本次专项整治纳入“一把手”工程,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精心组织,有序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深入、效果显著。
(二)强化工作落实。区领导小组将积极发挥成员单位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多部门凝聚合力,定期交流会商,研判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各部门单位要立足本部门职能,充分落实监管职责,齐抓共管,聚力整治。区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审查市场主体资格;区消防部门负责监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达标,督促整改火灾问题隐患,指导消防培训演练等;区卫健部门负责检查内设医疗机构资质及医疗操作规范,并开展卫生服务监督;区住建部门负责检查机构的建筑及设施安全,查看机构是否符合房屋安全标准,是否取得房屋安全资质;区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机构内部的治安与防诈。各乡镇(办)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属地责任,汇聚力量出重拳,督促落实机构问题隐患的排查及彻底整改,并落实好机构日常安全监管及信访稳定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办)每周五报送专项整治问题台账(见附件2),由区民政局梳理汇总,报区领导小组研判处置。
(三)跟踪督导问效。专项整治期间,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全流程参与,对推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消极懈怠、“图形式走过场”的单位部门及个人,将依纪依规问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将适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附件1
平桥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龚廷树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胡 晋 区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孙 明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赵高峰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江贵良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余 彬 区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吴功炳 区卫健委副主任、区疾控局长
陈东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兰荣科 区住建局副局长
任晓飞 平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贺星磊 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佩雨 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俊华 震雷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左中国 甘岸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 成 明港镇副书记
沈 辉 洋河镇镇长
李广斌 邢集镇镇长
陈光伟 平昌关镇镇长
郭 邨 胡店乡乡长
祁 磊 肖店乡乡长
侯蔺娜 长台关乡乡长
马 磊 查山乡乡长
周 辉 王岗乡乡长
熊宗祥 平桥公安分局副局长
魏庆涛 平桥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陈复兴 明港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统筹协调处理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政策解读:简明问答:《平桥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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