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开展这次专项整治?
答:养老机构是基本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撑点,亦是人员密集场所,入住的多是年老体弱、失能半失能老人,安全管理服务显得尤为重要。民办养老机构安全问题隐患不容小觑,各级各单位必须提升站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严抓实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容不得半点麻痹、侥幸和懈怠心理,切实守稳守牢养老机构安全底线,让老人们住得安全、舒心、放心。
二、整治对象是谁?
答:全区所有民办养老机构,一家不漏,全覆盖排查整治。
三、主要整治民办养老机构哪些突出问题?
答:重点整治六大类核心问题:
1.机构管理不规范、护理服务不按规定落实;
2.院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居室和公共区域卫生不达标;
3.食堂膳食质量差、食材劣质、食品留样不合规、食品安全有隐患;
4.消防、房屋、餐饮无合法资质,安全隐患大,存在欺老、虐老行为;
5.违规开设无资质医务室、无证人员非法行医;
6.养老非法集资、虚假宣传、推销保健品等养老诈骗行为。
四、整治分几个阶段,什么时候完成?
答:共三个阶段,2026年3月中旬开始,4月中旬结束。
1.自查自纠(3月20日前):乡镇街道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立行立改、销号管理;
2.集中整治(3月21日—4月10日):区级多部门实地检查,限期整改,整改不了的依法关停并转;
3.验收总结(4月11日—4月20日):核验整改成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哪些部门负责,各自管什么?
答:区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机构食品安全和经营资质审查;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机构的消防安全;区卫健部门负责医疗资质和卫生服务;区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安全;区公安部门负责治安和打击养老诈骗;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六、整治不合格的民办养老机构怎么处理?
答:针对排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一时间整改不了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依据《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认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在妥善安置入住老人后,依法对机构关停取缔。
七、专项整治工作有什么纪律要求?
答: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纪检部门全程督导,对于工作敷衍应付、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