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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平桥区公共场所卫生“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来源: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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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平桥区公共场所卫生“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信平卫〔2026〕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积极作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等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5]35号)、《“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工作方案》和《信阳市“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平桥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创新驱动和安全至上,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绝对遵循,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大局,通过开展部门“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建立健全部门间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抽查时间

  2026年5月至9月(1-4次)

  四、联合抽查对象

  通过工作账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从各地建立的“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按照 10%的比例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

  五、抽查部门

  (一)发起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区卫健、市场监管的检查内容,形成《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各部门检查人员按照《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列明的监督检查项目,对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一)卫生健康部门检查内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二)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内容:登记事项的检查。

  七、检查方式

  联合检查由区卫健、市场监管统一组织,不得单独开展,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检查前应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好相关证照材料,检查完成后,各部门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由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单位在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八、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按照本部门检查内容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检查对象,进行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河南信息共享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

  九、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公共场所“一业一查”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卫健委作为此项工作发起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对检查各环节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人员职责,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数据共享、资料互通,全面有序地开展检查工作。

  (三)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坚持文明规范执法,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增强服务意识,对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并做好指导工作,同时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四)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检查情况的确认统计工作,及时汇总工作信息,检查结果等情况。报送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平桥区公共场所卫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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