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古生辉为平桥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6年5月13日信阳市平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信阳市平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古生辉为平桥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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