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残疾人证办理(含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残疾人就业帮扶、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5个事项集成为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最多13个工作日(不含残疾等级评定、公示时间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时间)可办结。
办理部门
牵头部门:残联部门
联办部门: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服务对象
具有河南户籍且符合残疾标准拟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申请人。
申请条件
1.残疾人证新办: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注销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得重新申请。
2.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
3.残疾人证换领: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
4.残疾人证挂失补办:残疾人证遗失。
5.残疾人证迁移: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6.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河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和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已享受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不再重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8.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河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享受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不再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残疾人就业帮扶:具有河南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河南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有效期限内)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申请材料
1.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办理残疾人证注销时无需提供)。
3.残疾人证(申请残疾人证新办时无需提供,申请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残疾人证迁移/注销时需收回原残疾人证)。
4.残疾人监护人(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时,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委托代办时,提交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低保证明这几个材料可以免提交。
申请途径
1.线上申请: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申请办理。
2.线下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