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国质检联[2012]213号)文件要求,近日,信阳市平桥区质监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学校在用锅炉进行了全面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执法车辆10余台次,检查锅炉7台。
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锅炉存在一定安全问题,平桥区质监分局已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4份,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发出建议函,联合相关单位,督促辖区学校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学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