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澄清税源底数,健全完善税源管理台帐。加强与区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摸清全区重点项目工程税源底数。对辖区内浉河治理三期项目工程等5个市重点项目工程、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续建工程等60个区重点项目工程统一建立了管理台帐,并将重点工程项目的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数量、中标造价或合同价款、责任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工程竣工时间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录入新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完善税源信息管理台帐。二是强化税源分析,明确管理责任制。对各征管区域内的重点项目工程的税源,区局采取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标准的办法,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对因管理疏漏或不到位的税源,追究分管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工程管理形势分析推进会,综合分析重点项目工程税源管理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策,确保重点项目工程形象进度与征收管理进度同步。三是加强跟踪巡查管理。对每个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形象进度、工程款的预收、竣工清算、应纳税款等情况区局不定期进行巡查,对新增建设项目或追加投资项目,由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实施跟踪管理。四是加强税收宣传,提升服务质量。组织税收管理人员逐个深入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向纳税人详细宣讲税收政策的同时,热情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种涉税事宜,及时给施工承建方财务管理人员提供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一对一地高效快捷的个性化服务。五是强化“以票控税”。区局规定,凡是建筑安装、路桥、水利设施等工程项目在进行工程决算开具发票时,严格落实“四证查验”制度,经发票所审核后,方可开具建筑安装工程专用发票。凡违反规定的,区局将严肃查处。六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控管合力。加强与项目工程责任单位以及区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取得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及时掌握并实行重点项目工程进度、完工、结算等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