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查山46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平桥区查山乡、邢集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作为信阳查山46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保障内容、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有关事项发布启动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查山46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征收土地范围:
平桥区查山乡和邢集镇集体土地总面积1.5089公顷,其中:查山乡1.4676公顷(其他农用地1.309公顷,未利用地0.1586公顷);邢集镇0.0413公顷(未利用地0.0413)详见附件土地勘测定界图。
2、征收土地目的: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并委托查山乡人民政府和邢集镇人民政府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区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查山乡人民政府、邢集镇人民政府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明港分局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告知。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6日
豫公 网安备 4115030200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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